成晓建:在遵守政策法规基础上提升成果转化质量尤为重要

发布时间: 2021-01-03

      随着国家对科学发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科技成果的数量越来越多,随之而来,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关注度也随之升高。然而,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效率不仅仅涉及科技成果、科研机构、企业,更与政策与体制密切相关。在“科创中国•技术交易券商培育与赋能计划”全国巡回培训研讨班(北京站)上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成果转化处处长、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技术市场协会技术经理人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成晓建分享了自己对“成果转化的环境与政策”的看法与解读。

      据统计,目前涉及成果转化的政策有六十余项,包括法律、国家各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和地方政策。尽管政策法规的数量如此之多,但是这些政策法规对于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还有待观察。成晓建说:“政策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是国家层面的政策,起到宏观指导作用,二是地方政策,起到实践引导作用。法律、规章、政策,到底哪个效力更大?仔细研究后发现,有些政策会出现重复性,而有些政策则会与法律规定产生不协同性。”

      根据国家成果鉴定办法,成果主要分为基础类研究成果、应用类技术研究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这三大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主要针对应用类技术研究成果。“我认为,成果转化是一个S线形的过程,是为了提高生产水平,对科技成果进行后续的实验、应用,直至形成一个新技术、新产品的过程。”

      成晓建详细介绍了我国成果转化的工作体系,对于理解政策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是需要了解与掌握的基础。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是改革的法律,第一,把处置权、所有权、使用权赋予了单位或研究团队。第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转化收益不低于50%归团队所有,地方规定一般不低于70%,有些地方甚至达到90%。第三,促进成果转化行动方案绘制了我们的路线图,对‘十三五’期间技术交易合同量及专业化人才培养量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这些指标已经完成。”

      可见,保障团队的收益权已被列入法律条例。但成晓建强调,更重要的是,在保障收益权的前提下,更要保障成果质量,提升科技成果的含金量非常重要。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国家还放宽了税收,并提供立项补贴。“根据技术交易合同额进行奖励较为普遍,补贴中需落实两个问题,一是关联企业进行交易不能补贴,二是要关注转化实际到账率。”成晓建说,“同时,取消评估政策也很重要,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前期评估是对成果应用前景在发展方向上的把握,而成果评估才是重要的,可以保障权益,减少风险。”

      最后,成晓建归纳了阻碍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第一,成果转化服务较为单一,还有很多地方以建设平台为主,深度服务跟进不够。第二,科研内容与市场联系不够紧密,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等主体无法形成合力,并且缺乏专业化人才,没有建立起科研与市场间的桥梁。第三,收益与风险主体还无法达成平衡,收益归老师、责任学校承担的方式使高校在推动成果转化方面有动力也有顾虑。第四,企业与科研院所信息沟通不通畅,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应是从需求端到供给端的过程,应学习国际化成果转化经验,遵守契约精神、保障质量、完善转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