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科技社团促进科技经济融合模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课题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1-21
一、科技社团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科技飞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内容与形态也随着经济与科技的进步不断更新。然而,与科技革新相比,制度与政策制定相对滞后,为国家科技治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挑战。“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社会社团作为科技治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除了原有的服务科学家和科学研究等职能外,在科技治理体系中的仲裁、监督、评估、资格审查、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这意味着,科技社团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承担着更加重要的任务;也意味着,科技社团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着更高的工作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使命,迫切需要各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力量,提供精准指导,充分发挥科技社团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作用,创新团结凝聚科技人才的手段方式,加强对经济建设的战略支撑、提高学术引领能力、产学融合能力、国际化程度,促进均衡发展、充分发展,推动科技社团改革不断深化,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然而,我国科技社团整体呈现出相对“松散”的组织态势,科技社团主动整合资源的意识与能力不足。虽然大部分学会、研究会、与科技相关的行业协会已经申请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及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科技社团缺乏与其他群团组织、政府或企业部门的联系。同时,由于科技社团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主要承担对科技事业的“服务”功能、会员制度也相对宽松,所以在短时间内科技社团难以对科技工作者进行有效的纪律约束或行为激励,更难以直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大局。此外,我国科技社团仍然不足以将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力量横向连接起来,推动更加广泛的部门合作,能力仍有不足。
为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开展本研究,有利于科技社团更好地应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的重要作用、发掘科技社团的改革发展潜力;有利于将科技社团的力量投入到科技发展、经济建设、决策服务等多个方面事业中,形成科技社团内外部协作联动的治理格局。同时,也有利于鼓励我国科技社团应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构建更大网络、更广覆盖面的科技社团,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科学共同体。
二、我国科技社团发展情况概览
1、科技社团组织发展情况
新世纪以来,我国各类科技社团迅速发展,截至2019年底,各级科协所属学会29675个,其中全国学会210个,省级学会3848个,两级学会个人会员1302.6万人,团体会员56.2万个。在全国学会中,理科学会46个,工科学会78个,农科学会16个,医科学会28个,交叉学科学会42个,全国学会个人会员522.7万人,团体会员5.4万个。与此同时,自中国科协2012年启动学会能力提升项目,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行业协会、科技、公益慈善和城乡社区服务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以及2016年中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来,科技社团的结构日趋合理,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人力资源、经费和能力均得到持续提升,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全国性学会为例,年度收入总额由2012年的20.8亿增长至2019年49.6亿;以省级学会为例,从业人员由2012年的16029人增长到2019年47050人。
2、科技社团助力经济发展情况
科技社团结合紧密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优势,积极投入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科技社团主要通过设立产业联盟、共性技术平台等方式推动产研结合,通过合作开发科技成果、使用权许可、产权转让、技术入股、交钥匙工程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在中国科协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等引导和示范带动下,科技社团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中主动作为,根据2019年的一项调查,被调研的科技社团中有84%开展技术咨询服务,64%举办技术推广服务,54%开展技术评估服务,50%开展技术开发服务。此外,自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来,科技社团已在科技评估、团体标准研制、职业资格认定、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方面取得初步进展,为推进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以标准制定为例,2019年科协下属的两级学会研制技术标准452个,团体标准1049个。
3、科技社团助力学术发展情况
中国科技社团在推动学术发展方面持续发挥作用。一是各类学术会议质量得到提升,学术交流持续扩大。2019年,各级科协和两级学会共举办学术会议19461场次,与2016年的34542次相比有所减少,但参加人数和论文交流数量均有增长,分别为635.6万人次和112.9万篇。二是推动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学术发表平台进一步优化。与2016年相比,2019年各级科协和两级学会主办科技期刊由2531种压缩至1802种,发表论文总数由58.6万篇增至290.3万篇。三是依托科技社团的智库建设成效显著,积极建言各领域科技与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各级科协和两级学会举办决策咨询活动4834场次,参与专家5.5万人次;组织参与立法咨询439次,组织政协科协界委员协商或调研活动1714场次。提供决策咨询报告4353篇,其中获上级领导同志批示的报告456篇。反映科技工作者建议10554条,其中获上级领导同志 批示的建议579条。
4、科技社团参与国际交流情况
中国科技社团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对外民间科技合作,服务于国家创新发展和开放发展战略。中国科技社团积极融入国际民间科技组织,推荐我国科学家在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中担任各类重要职务,提升了中国科技在国际科技届和全球科技标准中的影响力。科技团体积极参与多边与双边科技援助和交流,服务于国家外交和开放发展战略。积极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促进学术交流与发展。2019年,各级科协和两级学会举办境内国际学术会议1473场次,境内国际学术会议参加人数135.5万人次,交流论文14.3万篇;举办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165场次,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参加人数3.9万人次,交流论文1.0万篇。
三、我国科技社团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科技社团对产业的实际需求了解不全面
学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相对松散,对产业实际需求缺乏全面的了解。目前,学会的会员主要仍由来自各高校与科研院所中的研究人员构成,学会的支撑单位也以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为主。所以,从组织性质的角度看,学会缺乏与企业部门沟通的制度基础。此外,并不是所有学会都会主动搭建与企业部门沟通的平台、创造合作机会。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些学会更愿意依托会员在科研过程中自主构建的合作网络来开发新项目,甚至有个别学会直接“挂名”参与会员及其所在科研单位已经谈妥的项目并将其记为自己的“工作成果”。
这样的工作方式只会导致学会的合作网络越来越狭窄、对产业需求的了解越来越片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越来越低、对会员的服务水平也越来越差……这样的工作习惯一旦固化,学会将最终从根本上失去拓展产学研合作网络的功能。
2、试点项目缺乏前瞻性、创新性、先进性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基层科协为了争取上级科协提供的试点机会,往往会以相对成熟的品牌项目或经验丰富的学会、企业为基础,来论证自己承接试点项目的资质、得到试点机会。于是,试点项目所提供的资源,更多是在资金数额、行政地位和品牌效应上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没有了对破解发展瓶颈“雪中送炭”的意义。同时,试点项目的设计,也往往依赖于当地成熟甚至陈旧的发展路径、落后于当地的发展规划,失去了试点工程应有的前瞻性、创新性、先进性。
这样的试点形式,对学会建设和企业发展中的真正需求难以做到有效回应;也会在区域内外强化已经形成的“良性循环”与“恶性循环”,拉大学会、行业之间的发展差距;对当地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更是无法提供本质上的帮助,不利于科技社团在推动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
3、科技社团对经济发展的间接促进功能挖掘不足
由于学科性质、功能定位、与支撑单位的关系等多重移速的影响,部分学会与产业部门的联系天然较为松散。在这类学会的工作中,我们很难直接观察到“服务经济发展”的内容。但实际上,这类学会中的很多会员都会以个人身份,通过高校、科研院所等支撑单位参与到企业技术攻关、行业发展咨询等工作中。例如基层的物理学会,他们很难在地方上找到与基础学科相关的产业部门来开展合作;又如各地医学会,其对应的行业本身就具有公益性、社会性,难以计算“收益”……但是这并不影响上述学会的会员以专家身份参与到企业课题、行业咨询等活动中。
但是,目前我们对上述社团经济功能的关注并不够;对科技社团在经济发展中起到的间接作用也缺乏科学、客观的评估;更缺乏从与产业联系的角度对社团进行分类管理,忽视了挖掘不同类型的科技社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潜能。
4、主管单位对学会的管理手段不够丰富
首先,对科技社团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企业、公众对学会/研究会这类组织形式不够了解,甚至受个别“伪学会”案例的影响,对“学会”之类的称谓仍有偏见。这些现象在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会更加明显,导致了学会独立开展合作的困难。
第二,学会工作人员缺乏合理的激励机制,工作效率低下。学会的工作人员普遍存在专职人员少,待遇不高、薪资来源不稳定,上升渠道不明朗、部门间流动不顺畅的情况。这导致了学会难以吸引和留住优质人才,同时也使学会难以淘汰效率低下的工作人员。
第三,“鸡肋”学会缺乏退出机制。受限于地域特征、学会级别等因素,有些学会无论是在助力经济发展还是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都没有很好的前景;对科研人员的联系与服务也往往由学会支撑单位来实现。这些“名存实亡”的学会浪费了科协系统和支撑单位的行政资源。
四、有关中国科协创新科技经济融合模式的政策建议
1、整合社团力量,搭建多类型沟通平台
首先,科协应帮助科技社团整合已经搭建的社会资源网络。一方面,优化科技社团与政府、社区、企业、媒介以及其他社团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还要构建充备的科技社团管理者个人的社会网络资源,并将其有效地转化为组织的资源和发展机遇。
第二,科协应为科技社团搭建桥梁,链接利益群体与科学界,拓展科学界参与决策渠道。社会组织不仅是服务提供者,而且还是社会协同者、宣传者:在决策过程中收集与反馈信息、协助政府发展政策、及时传达民意、评估政府政策。利益群体与科学界双方寻求合作,有利于形成社会公共服务合力,助力决策过程。
第三,科协应组织、帮助学会做调研,收集的产业实际需求。各地科协应以布置任务、抽调人员等形式,组织下属学会对其相关的企业单位、产业部门进行较为充分的调研,了解企业对技术的实际需要。而后,将调研结果向学会会员公开,以“揭榜”的形式建立会员及其所在科研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拓展产学研合作网络。
2、合理选择试点,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创新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依托力量参与乃至引领社会治理是未来趋势,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激发科技社团组织活力的需要。因此,各级科协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承接科技类社会化服务。同时,各级科协要制定明确的发展规划,配合区域内经济发展的需求,并根据当地实际发展需要打造“品牌项目”“标杆学会”,争取试点资源。
具体说来,科协应该在充分收集企业需求、了解行业形势的基础上,配合当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短期、中期的区域内学会发展与产业合作计划;在计划推进的过程中,了解产业实际需求、发现学会建设中的问题,再从实际问题出发寻找解决问题的资源和方案。此外,科技社团还可以在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中为政府分担,围绕政府关心的热点事件或问题发声。
3、支撑学会改革,协调职能转移工作
目前,科技社团已经成为汇集最广泛科技工作者的社会组织,最能够代表科技工作者权益的社会团体。因此,对以学会和产业之间的关系密切程度为分级标准,搭建不同等级学会之间的合作网络,并将该网络逐步向科协系统外部拓展,从而在科技社团中构建广泛的联合体,扩大有效覆盖、转变拓展职能、建设网上科协、强化基层基础,做大做强学会,拓宽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渠道,以增强科技社团凝聚力。
在学术道德建设工作中,科技社团是特定专业领域中的“守门人”者,是提供学术研究制度规范,设定学术道德准则,学术自律制度建设及实施,以及学术秩序维护的中流砥柱科。在服务政府决策的工作中,应遴选有条件的科技社团建设特色新型科技智库,支持科技社团建立科技领域智库合作联盟。鼓励科技社团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决策咨询模式,推荐有条件的科技社团进入中联部智库支持相关计划,加强决策咨询能力建设。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工作中,应加快审核确认一批有条件的科技社团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认定等职能转移工作,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
4、加强组织建设,创新学会管理的方法
科技社团改革必须从复合组织科学合理架构意义上,设计处理好内部复杂的各层次、各主体架构关系。在内部管理上,科协应丰富管理手段,在对科技社团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中引入惩罚与退出机制。此外,科协可以设立基金,为支撑单位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工作人员薪金、以社会招聘的形式吸引专职人员加入学会。同时,科技社团可以依托支撑单位的资源,给专职工作人员合理的岗位调整空间。
会员是科技社团存在的必要条件,科技社团由会员构成,由会员治理,为会员服务。精准化的会员服务是国际一流科技社团的标志性或核心业务。因此,科技社团应该强化会员主体地位,提升会员与社团契合度,围绕会员服务开展社团工作。
5、投身国际竞争,打造国际一流水平社团
当前全球治理的三大主体包括各国的政府、正式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国际一流社会组织在全球治理中已经表现出身影和话语。在新时代,要进一步提升科技社团国际化,优化科技社团的会员结构,扩大我国科技工作者的国际合作网络,加大推荐我国科学家在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力度,全面提高我国科技工作者的国际影响力,以及在国际学术组织中的话语权。
发展先进的科技社团有利于融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科技社团的民间性身份使其在参与国际科技交往中具备天然优势,特别在主动布局和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突破技术封锁、形成平等合作和互利互赢的科技创新共同体等方面作用尤为突出。因此,应鼓励科技社团密切参与国际治理,融入国际科技创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