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科学技术局

企业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暂无数据~

基本信息

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徐州市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并组织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学事业费、科学技术支出、各类市级科技基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五)研究、拟定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新产品研制、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工作;与市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认定新产品。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订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研究制定我市对外科技合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国际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牵头全市科学普及工作,并负责相应的计划制定、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和政策引导工作。 (十)贯彻实施国家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涉外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产权联合执法,依法处理专利、知识产权纠纷和查处假冒行为;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组织推荐重大专利技术项目的实施,促进专利成果转化。 (十一)负责全市科技统计(含科技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咨询业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市级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并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镇的科技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