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山东平都律师事务所(原青岛新华律师事务所)设立于1994年10月,是平度市第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16人,其中具有法学研究生学历三人。建所以来,平都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为国护法、为民解忧”的办所方针,坚持“正义、执着、高效、负责”的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先后多次被评为青岛市、平度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诚信律师事务所”及“优秀基层党组织”。
平都律师事务所以人为本,广纳英才,现有执业律师中,有精通公司法律事务、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的专家,有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的资深律师。在发展的道路上,平都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贯彻规范化的管理模式,采取严格的内部治理机制和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监管律师的服务质量和执业行为,实现法律服务的规范化,全体执业律师严格遵守《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仗义执言,伸张正义,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为更好适应法制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满足社会各界对高层次、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平都律师事务所将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拓宽服务领域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竭诚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为我市的社会稳定、法治建设、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