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湖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是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之一。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04]16号文)和《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文),以及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五”规划,对本项目正式立项。2005年6月16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投资【2005】476号文对可研报告作了批复,2005年9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以环规院【2005】33号文通过了该项目可研的复核。2006年4月30日,湖北省发改委和湖北省环保厅召开了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湖北省发改委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2006年8月,湖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09年年底项目建设基本完成。2017年12月22日咸宁市环境保护局颁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2-12-02-0002。2017年12月11号湖北省环境保护厅颁发《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42-12-02-0053。
工程采用先进的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建设综合性处置场,为促进湖北省危险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发挥重要作用。项目由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湖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是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之一,是国家“十一五”重点规划项目。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承担着此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为国务院批准建设的环保企业,收集、运输、处置湖北省范围内的工业危险废物及咸宁市辖区内的医疗废物。
本工程位于湖北省咸宁市贺胜桥镇和武汉市江夏区交界处,占地面积约合180亩,总处理规模为3.16万吨/年(远期扩大到20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12000吨/年、物化处理7000吨/年、稳定化固化及填埋处理为1.26万吨/年。该工程总投资概算12757.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1145.08万元,占总概算的8.98%。工程实际总投资18993.04万元,环保实际总投资3323.16万元,占总投资的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