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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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鹤壁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鹤壁市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 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九、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 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 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拨付我市的资金、市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和市级规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林业局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相互认可,避免重复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