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越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山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1月18日,法定代表人:李晓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3MA3UUQH538,注册地点: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永昌街道办事处北外环路家居产业园9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员工46人。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废活性炭回收再利用,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项目位于菏泽市成武县经济开发区家居产业园内,项目占地40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一期工程设计年处理量为1.5万吨废活性炭,年再生量为1.05万吨活性炭。
我公司由广东联瑞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越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建设。广东联瑞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广东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发展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为保护资源提供物资基础和技术保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环境产品和服务的上市公司。业务领域涵盖水环境、生态和土壤修复,并提供检验检测、咨询设计、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核心设备制造、投资运营等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综合性环境服务商。山东越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专注于环保产业发展15年,旗下有六大生产基地。拥有产学研配套服务基地,获得国家软件著作权证8项,国家专利证20项,科技技术力量雄厚,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邀研究单位,并相继与天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齐鲁理工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工程技师学院签订产学研合作单位。
依托强大的综合实力,公司通过先进的生产工艺,利用热再生法结合转炉和流态化炉的特点,进行科学而精准化的再生生产,并保证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实现废水零排放,废气经高效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公司于2021年4月委托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越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山东)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活性炭再生4万吨活性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7月22日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菏行审字[2021]090006号《关于越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山东)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活性炭再生4万吨活性炭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我公司可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类别为:HW02(271-003-02、271-004-02、272-003-02、272-004-02、275-005-02、276-003-02、276-004-02)、HW05(266-001-05)、HW06(900-405-06、900-406-06)、HW12(264-012-012、900-251-12、900-252-12、900-253-12、900-254-12)、HW13(265-103-13)、HW39(261-271-39)、HW49(900-039-49、900-041-49)等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