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柳州市鱼峰区科技局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辖区创新驱动发展规划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柳州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协调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辖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参与实施自治区、柳州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实施自治区、柳州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参与实施自治区、柳州市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参与实施自治区、柳州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负责拟订辖区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参与协调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
(六)推进辖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建设。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辖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辖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辖区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十)组织实施自治区、柳州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一)组织实施自治区、柳州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国内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总体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辖区科研工作者参加自治区、柳州市出国(境)培训。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协调推荐辖区相关单位、个人申报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自治区人民政府友谊奖。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桂战略、人才强桂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注重科技资源整体布局和区域创新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 分散、 封闭、 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可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科技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辖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