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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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山东潍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潍城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区级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限,享受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对管理范围内的经济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地方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指示、决议和决定,抓好辖区的“三个文明”建设。 (二)负责本街道农村工作和党建工作,指导、协调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搞好基层组织建设。 (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街道经济,提高农村服务能力。 (四)抓好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 (五)抓好计划生育、义务教育扫盲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建、市政管理工作,管理好街、村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民政工作,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民兵人民武装预备役及人民防空工作。 (九)协助做好科普教育普及工作。 (十)抓好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工作,促使全民健康素质提高,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十一)抓好街道司法与人民调解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