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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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负责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   2.负责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建议;负责推动金融创新,统筹配置金融资源,优化金融服务,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对全区各项金融数据进行动态分析、研判。     3.负责指导、推进金融产业园区和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协调驻区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落实政策引导,推进金融合作,抓好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应急转贷基金、投资引导基金的申报指导和管理运作。   4.负责制定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抓好多层次资本市场课题研究;抓好资本市场培训辅导,完善上市企业梯队建设,提升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根据授权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有关事项提出审核意见;负责贯彻落实私募投资管理机构业务监管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5.负责对地方金融机构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对重大事项进件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地方金融机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进行申报辅导、可行性论证、日常监管、年审评级和风险防范与处置扥工作;负责全区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和介于现货与期货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受理与辅导、日常监督检查和统计监测等工作;负责全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   6.负责全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设立初审和监督管理。   7.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推进金融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组织相关宣传活动,优化金融生态;负责健全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承担区金融风险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荐省、市各类金融高端人才并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9.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厦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本单位的维护稳定工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