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一、学会基本情况
贵州省土地学会成立于1988年11月,至今是第六届理事会,学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土地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土地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省土地学会的宗旨: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组织广大会员和土地科技工作者,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宣传科教兴国战略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发展战略,增强国民“爱惜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开展学术交流,实行民主办会;反映会员和土地科技工作者的意见,维护会员和土地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贵州土地科学进步和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为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努力奋斗。
省土地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省科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学会接受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坚持党的领导
学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执行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
本会党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践行“两个维护”,领导本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学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学会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三、业务范围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引进推广新技术;
(二)加强与省内外和国际土地科学技术团体及学者的联系,开展省内外和国际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三)编辑出版学术刊物及学术论文集等;
(四)开展土地科学技术的普及活动等;
(五)重视人才培养和教育,举办讲学班、培训班和进修研讨班等,更新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
(六)开展技术咨询活动,组织发动会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土地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七)接受委托,组织承担课题研究、项目评估、技术评价、课题验收、成果鉴定和奖励评审等;
(八)发挥学会优势,参与并承担技术标准制定、资质认证;
(九)做好《贵州土地》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十)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意见。
四、组织机构
按照《贵州省土地学公章程》规定,2019年11月进行了第五届理事会换届选举,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贵州省土地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由18位理事组成理事会(后增补为25位理事),选举杨晓红同志为理事长,名誉理事长:彭显刚,副理事长:谭伟华、苏维词、赵翠薇、左明伟、邓永忠、邵金强,秘书长:黎登琴。
学会现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领取薪酬,缴纳社保),兼职工作人员5名(领取工作经费)。
五、办公场所
学会办公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鹿冲关路34号,为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无偿提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