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计算机软件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策划、组织;网络文化产品经营;网络游戏开发、运营(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以上未经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及电信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经营);推广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展活动、舞台造型、市场营销策划;国内广告代理、制作及发布;社交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及解决方案的研发运营管理;企业信息化网站设计与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及销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响制品、零售(含网上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含网上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