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文具、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配件、通讯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电器及电子产品的租赁;设计、代理、发布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