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焦化企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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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济南市

基本信息

粗苯、煤焦油、甲醇(不带存储设施的经营)(有效期限至2019年8月31日);燃料油(闪点大于61度)、煤炭(不得在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内现场销售原散装煤及不符合本地燃用标准的型煤)、焦炭、化工产品、建材、炼焦设备、金属及金属矿石的销售;经济贸易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