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完善机制激励中职学校面向社会承担培训任务

2022 · 01 · 13 12:30
浙江省,温州市,市辖区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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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服务激励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实施办法》),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承担更多培训任务。职业学校承担社会培训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社会服务型绩效总额,在绩效工资外单列。

  《实施办法》提出,在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对中职学校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社会培训和企业服务收入,按照不高于收入总数35%的比例核定社会服务性绩效总额。学校年人均提升幅度不得超过绩效工资基准的50%,个人年最高发放额度不超过绩效工资基准点1.5倍。

  《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激发职业学校开展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充分统筹职业学校师资与装备,挖掘职业教育惠企惠民潜能,面向社会、产业、企业承担更多培训任务,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社会、服务产业的能力和水平。职业学校在确保全日制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要求,面向社会开展技能培训,面向企业提供开展岗前岗中岗后培训,紧扣5+5相关产业人才需求状况,为产业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及技术支持服务,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水平,形成全社会热爱技能、崇尚技能的风气。

  《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温台职业教育高地机制建设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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