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第四季度执法培训

2021 · 12 · 13 15:30
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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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第四季度执法培训。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三农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大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其赋予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重要职责,为新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本次培训从立法背景和出台的重要意义、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重要内容和突出亮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组织实施和考评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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