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开区工程技术系列安全专业职称评审培训会

2022 · 11 · 09 09:00
天津市,市辖区,南开区
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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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培训2022年南开区申报安全专业中高级职称事项。

一、公布时间安排;

二、重点要素解释;

三、评价标准解读:

四、申报系统辅导:

五、职评相关文件

(一)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相关规定,注册在南开区的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需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层级规定的申报条件,每年只能申报一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本市设置全部27个职称系列(见附件1),各系列及其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见附件2)和用人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已完成职称制度改革并实施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职称评价标准执行。

(四)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区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五)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申报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或专业)职称。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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