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风光电资源工程可开发量研究
成果类型:: 新技术
发布时间: 2023-11-30 10:31:25
本项目研究提出相对准确的风电光电资源工程可开发量,通过采用较独特的技术路线,以“把风电光伏资源落实到地面”为指导方针,运用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卫视地图、数字化、收集已有资料等多种技术手段,解决了以往多个数据只说明了有多少可开发量,却没有说清楚在哪里开发,即空中的风光电资源没有落实到地面等缺欠。本研究成果以数字地图为载体、各类数据库为支撑,把各个预选风光电资源可开发区的范围与坐标都清晰地标注在卫星影像地图上,并建立了新疆动态风光电资源数据库,具备了“可核查、可修订、可持续”的功能特点。在研究工作中,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提出了一些对产业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思路、新观念、新模式,如以“开发强度”衡量风电场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推进“风光同场”建设等。 本项目累计发表论文11篇,汇编各地州及全疆风光电资源工程可开发量研究报告单行本16份,编印新疆风光电资源图谱集1本,创建新疆风光电工程可开发量数据库2个,形成国土空间查询工作记录文件14份;项目成果先后被乌鲁木齐市、哈密市等政府部门采纳,发挥了良好作用。
本项目在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上与前人迥异;得出的新疆风光电可开发量成果也为首次公开;建立了新疆风光电资源动态数据库为国内首例;将风光电可开发区域与国土空间“一张图”进行对接查询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做法为全国首家;细化到各地州县市的《新疆风光电资源图谱册》为国内未见;提出的以“开发强度”衡量风电场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的观点也未见公开论述;提出了在有条件地区应大力推广“风光同场”建设的观点为国内首家;正在实施的风电精细化试验项目将开发强度由6.57提高到22.11MW/km2,此种开发模式将成为全疆、全国、甚至全世界风电开发领域的示范性工程。
本项目以对新疆风光电资源量可开发量研究为主要目标,技术路线与方法及新思路在全国具有推广前景。 1.提出的把风光电资源从空中落实到地面的技术路线与方法,有利于落实国家发改能源[2022]206号文中“以市(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全面开展全国清洁低碳能源资源详细勘查和综合评价,精准识别可开发清洁低碳能源资源并进行数据整合,完善并动态更新全国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数据库”的要求,初步实现了将各类清洁低碳能源资源分布等空间信息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目标。对全国其他省区都有借鉴示范作用。 2.提出的考核风电项目开发强度、提倡风光同场建设等创新思维及举措对全国其他省区具有参考作用。 3.本项目提出的全疆以及各地州县市的风光资源可开发量与具体地域,可为各级政府制定清洁低碳能源发展长远及近期规划,考虑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规模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4.实施的超高开发强度试验项目,开发强度达到创记录的22.1MW/km2,对风电项目新开发模式具有探索性价值。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成立了《新疆风光电资源工程可开发量研究》专题研究工作组,由于午铭担任项目团队负责人,抽调集团内部各部门人员14人组成项目工作组。项目组成员研究方向涉及电力专业、气象专业、数字化专业、国土空间规划专业等多学科,通过各个相关学科之间交叉融合和知识整合达到技术创新,本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专业函盖电力专业、气象专业、数字化专业、国土空间规划专业等不同专业领域,为本项目的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组在研究工作中采用了新技术与新方法,勇闯“无人区”,做别人没做过的事情,项目组充分发挥各成员的专业特长,集中不同学科和领域的力量,交叉融合共同协作,对《新疆风光电资源工程可开发量研究》技术路线进行开拓性探索。
1、经济效益
按本项目设计方案策划的天润达坂城风电精细化开发试验项目新增装机容量为121.2MW,项目投产后新增年上网电量约为4.56亿千瓦时,按现行上网电价0.262元计算,每年收益约为1.19亿元。从远期看,本项目提出的全疆风光电资源得到全部开发后,年发电量风电约为1.21万亿千瓦时,光伏约为7.07万亿千瓦时,合计8.28万亿千瓦时,是2021年新疆全部发电量4578亿千瓦时的18倍,估算收益为2.17万亿元。
2、社会效益
(1)提出的考量风电项目开发强度、推行精细化开发模式等建议得到乌鲁木齐市及达坂城区相关领导与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开始应用于实际指导风光电开发工作。乌市发改委新编制的风电规划,达坂城区已从原先的500万千瓦提升为1000万千瓦,真正实现了单个连片千万千瓦风区的发展目标。同时在项目审批中开始提出开发强度要求,使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还采纳本项目建议,将乌市米东区北沙窝光伏规划容量提升到1000万千瓦以上。
(2)提出的考量风电项目开发强度、提倡风光同场建设等新理念得到哈密地区领导与政府部门重视,各级领导多次听取项目成果汇报,明确表示支持项目研究成果在哈密应用。已在“十四五”规划项目招标中提出了采用“风光同场”开发模式的要求,并请项目组提供哈密区域风电开发强度指标的参考建议。
3、环境效益
新疆风光电资源全部开发后,每年可节省燃煤28.2亿吨,减排CO272亿吨,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1、在全国范围内本项目首次提出“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新疆风光电资源工程可开发量研究”的新的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可推广到其他省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对有类似需求的其他省区或地域,可探讨采用技术咨询、技术合作、委托研究、共同开发等不同形式进行转化。
2、加强与新疆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进一步深度合作,积极参与新疆国土空间规划风光电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项目成果应用于新疆风光电资源工程开发建设标准与规范的制定,促进新疆新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继续完善项目数据库,落实好“新能源资源禀赋、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主干网架、产业布局”四个方面的叠加工作,形成区域新能源开发布局一张图,提出新能源项目规划布局和开发时序的建议,为政府规划及企业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下一步将协助各地州建设数据库,协助编制指导新能源开发和建设的地方标准和规范。
4、对在达坂城风区实施的风电精细化开发试验项目(已建成投运)进行跟踪观测,收集分析实际运行数据,对在这种超高密度排布的崭新开发模式下,风电机组发电量、运行安全及零部件寿命等影响进行实际观测,提供前人尚没有的试验数据及经验教训。
5、选择合适的风电场,申请开展风光同场试验并进行推广和示范。这将大大拓展风光电可开发地域的范围,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单位面积产能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