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铸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细则》
发布时间: 2021-11-24
来源: 科技服务团
基本信息
《铸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细则》团标是依据中铸协标[2020] 82号文“关于中国铸造协会智能铸造工作委员会两项团体标准制修订的批复”项目编号为T/CFA 2020012,项目名称为“铸造行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细则第1部分:评价模型和要求”和“铸造行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细则第2部分:评价域权重和场景”。主要起草单位: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计划完成时间为2021年。
“铸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细则”标准,按照科学的方法与原
则,起草组研究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版》、《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和《GB/T 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标准的体系框架、等级划分、评价范围、评价准则和评价
要求等内容,结合铸造行业特点,将标准的评价要求进一步细化,用于指导
铸造企业系统性的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的评价工作,便于铸造企业智能
制造能力评价的具体开展,解决铸造行业企业智能铸造能力评价缺乏统一衡
量标准的问题,为国家标准的推行和行业智能制造整体水平的摸查提供依据。
同时也可用于铸造企业自评,用来引导企业了解自身所处的水平和短板,从
而从公司战略层面指引企业的发展方向,为企业形成内部的智能制造发展战
略或智能制造实施方案提供指导和依据。
铸造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价细则能反映铸造企业的智能制造水平
和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智能制造建设过程的质量,智能制造建设过程是
为实现预定目的而执行的一组实践,包括人员、技术、资源和制造,从而最
终达到经济效益提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