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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光伏系统“技术在城市低碳建设发展中的规划应用管理

发布时间: 2021-11-17

基本信息

合作方式: 技术咨询
成果类型: 新技术
行业领域:
城建规划
成果介绍

明确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实施示范工程、配套能力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的工作任务;市场推广机制、专项资金保障等保障措施。研究围绕”屋顶光伏系统技术,在政策指引、建设目标、发展现状、建设任务以及责任主体等方面提出规划应用路径,推进”屋顶光伏系统“技术在城市低碳建设发展中的规划应用管理研究。

一、政策指引

  • 新建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80%设置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 12层以上的建筑,应有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积40%的屋面设置太阳能光伏组件;12层及以下的建筑,应设计供全楼用户使用的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或有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积40%的屋面设置太阳能光伏组件。——DB11/ 891-2020《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二、发展现状

  • 合肥市:新建单体民用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达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应当安装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
  • 上海:”十四五”期间充分利用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 雄安:雄安站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站房面积15万平方米,屋顶铺设***万块、***万平方米多晶硅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约6兆瓦,年平均上网电量约582万千瓦时。
  • 湖州:住宅类居住建筑项目。排屋别墅建筑屋顶应为每户配备光伏装置,且每户容量不得少于1500瓦;6层(含)以下多层住宅建筑按总户数100%的折算户数配备屋顶光伏装置,6层以上住宅建筑每幢按不少于15%的折算户数配备屋顶光伏装置。

三、任务分解

将”屋顶光伏系统“建设实施工作分解为规划目标类、管控措施类、技术标准类等三类任务,并明确相对应的执行责任主体。针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运营实施效果,对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物业单位、专业运营服务单位和用户提出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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