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研究围绕”绿色社区“,在政策指引、建设目标、发展现状、建设任务以及责任主体等方面提出建设路径,推进”绿色社区”在城市低碳建设发展中的应用。
一、政策指引
-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广大城市社区作为创建对象。到2022年,力争60%以上的社区达到创建要求。——发改委2019《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
- 形成12个民生共享组团和36个美丽家园(街区)。构建集成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设施服务环,有机串连组团和家园,建设职住平衡、宜居宜业的城市社区。 ——《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
- 城市副中心重点发展演艺、设计、文化旅游等产业,加快各类特色小镇建设。——《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
- 建立针对特色小镇生态系统建设的指标体系和规划方案指导原则。——《绿色小镇规划设计标准》T/CECS 894-2021
二、发展现状
- 全国:到2022年,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全国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住建部2020《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
- 上海:到2022年底,推广绿色社区创建成果,实现全市社区达到70%以上创建达标的目标任务。——《上海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 山东:到2022年底,全省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山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嘉兴、宁波:2021年,全市40%以上的城市社区、城镇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要求;2022年,力争全市60%以上的社区建设达标。
三、任务分解
将“绿色社区”建设实施工作分解为规划目标类、管控措施类、技术标准类等三类任务,并明确相对应的执行责任主体。研究绿色社区创建实施机制和保障措施,全面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遴选特色小镇、 家园社区、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小区、商品住房小区等不同类型典型项目开展绿色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及时总结经验,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