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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辅助内镜检查质控系统介绍

发布时间: 2021-11-10

来源: 科创项目库

基本信息

合作方式: 技术转让
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行业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成果介绍

人工智能辅助内镜检查质控

一、对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进行投资。二、有关通信、电子领域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三、在国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四、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五、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以及国内外其他企业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六、从母公司进口少量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七、投资公司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且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咨询、市场调查、对其员工及用户提供培训教育、企业内部人事管理、安装工程、维护等售后服务;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仓储等综合服务;3、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业务及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业务;4、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5、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保持外汇及人民币的收支平衡;6、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7、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八、为其投资者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咨询服务。为其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九、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母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十、进口为所投资企业、母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十一、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二、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十三、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十四、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十五、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公司的产品或母公司的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销售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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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科创中国”技术路演--北京专场(二) | 2021-11-12

  • 王成

    中科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研究员

    技术专家
    项目市场需求较大,商业模式准确,但团队研发需要后续跟得上,才能优化产业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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