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

宁夏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 2023-11-16

23
1085

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让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化解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难题,2022年自治区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确定了宁夏大学和宁夏农林科学院作为全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单位,目前,2家试点单位通过“先赋权后转化”或“先转化后奖励”方式,累计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134项,合同金额3545万元,年均转化金额较试点前提高了2倍以上。

宁夏自治区科技厅坚持完善赋权改革试点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压实试点单位主体责任,推动2家试点单位成立赋权改革领导小组,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加大改革动员、探索赋权路径、规范决策流程,形成改革整体推进合力。围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等9个方面开展改革试点,以破除制度藩篱为突破口,将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部下放给成果完成单位,在政策保障、改革破题、资源整合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全力保障改革扎实落地。

宁夏大学注重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规划,制定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完善了《科技成果管理及转化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采用“先确权、后转化”模式,对已完成登记的成果根据完成人意愿,提出赋权申请,经公示并签订赋权合同后,完成人可自主决定成果的转让、许可、作价投资,享有代表学校开展转化商务谈判的权利。以协议方式合理约定科技成果权属比例,明确成果转化总收益的85%直接奖励给完成人,具体分配方案根据研发团队成员贡献大小进行制定。修订了《宁夏大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聘任、项目评审等方面加大成果转化绩效权重,规定五年内成果转化累计到校经费达50万元者可直接推荐评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成果转化累计到校经费达100万元者可直接推荐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系列措施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学校通过“先赋权后转化”或“先转化后奖励”方式共转移转化科技成果83项,转化金额2000多万元,其中“风光互补智能节水灌溉技术”转化到了中东地区,在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期间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

宁夏农科院注重强化激励引导,围绕成果评价、认定、赋权流程、权属变更等重点环节设计文本及配套制度,明确实施赋权的职务科技成果类型及转化方式,规范审批制度和尽职免责机制,在枸杞、生物农药、酿酒葡萄等领域探索建立以技术入股为主要方式的成果转化新机制,为开展科技成果赋权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构建“1234”赋权工作流程,即:一项成果、两级审核(批)、三级公示、四项文本,明确了科技成果赋权的具体流程。同时,以赋权改革试点为契机,实施“人才评价机制、项目谋划和实施机制、绩效管理机制、成果转化机制、科技领域‘放管服’”五项改革攻坚行动,制定印发了《职称改革方案》《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方案》《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赋予科研人员技术路线决定权、科研经费自主支配权、组建团队用人权,切实增强了科研人员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实现了从“先转化后奖励”“不想转、不敢转”到“先赋权后转化”“积极转、主动转”的转变,全院科技成果转化驶上了“快车道”。2022年,全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总金额近80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79.3%,创历史新高。该院生物中心“芦竹‘宁芦1号’新材料及其组织培养快繁技术”以220万元金额转让给宁夏宁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建院以来单项转让金额最高的职务科技成果。今年,宁夏农科院成功在宁夏科技成果转化暨人才交流合作大会上组织科技成果现场拍卖,最终以306.2万元成交价成功拍出18项成果,迈开了农业科技成果市场定价的重要一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处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