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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中成药上市后经济学评价指南》

发布时间: 202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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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按拼音首字母排序):北京大学、北京医药卫生经济研究会、北京中医药大学、广东中医院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南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人社部劳动保障研究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天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天津大学、天津中医院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药科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史录文、谢雁鸣、聂小燕、韩晟、田夏、王志飞。

本文件参与起草人(按拼音首字母排序):董朝晖、范长生、高云、官海静、胡明、花宝金、李洪超、刘清泉、马融、孙源源、陶立波、吴晶、冼绍祥、张田甜、朱文涛。

(来源: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中华中医药学会研究与评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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