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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种业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种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08 发布来源: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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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市农科院: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的选育,推进种业强市建设,依据《宁波市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种办〔2018〕1号),现就开展2020年度种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宁波市内依法成立或注册登记,开展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的科研院所及种业企业(必须是第一完成单位)。

二、申报范围

(一)自主选育品种研发补助。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间通过国家审定(认定)、国家登记、省级审定(认定)、取得动植物新品种权品种的(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且适宜宁波生产推广的品种,选育的品种不在宁波适生区的不予补助。

(二)种业研究团队培育补助。引进种业创新人才:要求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并以第一完成人的身份育成两个以上新品种的。

(三)种质资源库(场)运行经费补助。已列入宁波市级种质资源库(场),且运行正常。

三、申报方式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的种业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市直单位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上下载2020年宁波市种业补助资金申报表,打印纸质材料并根据要求填写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审定、认定、登记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已获其他部门资金资助的证明等),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在9月20日前报市种业办(联系人:陆志敏  89292117)。

对已获其他部门资金补助的可以根据就高原则进行补差,申报时必须说明。

1.宁波市2020年现代种业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表

2.国家审定动植物新品种明细表

3.国家登记、省级审定(登记、认定)动植物新品种明细表

4.动植物新品种权明细表

5.宁波市2020年种业创新人才培育补助明显表

6.宁波市级种质资源库(场)检查表

宁波市种业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种业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img.scimall.org.cn/kczgzc/2022/04/01/20220401192256_0ef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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