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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青海省编制标准,支持省部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

发布时间: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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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协议,住建部将青海省作为 省部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学会先知先觉,主动挖掘需求,率先了解到:青海地域广阔、自然环境复杂,城镇众多、建设水平不一,亟需一套切实可行的建设标准指导青海众多城镇的建设。

  经学会多方联络协调,先后十余次赴西宁市、海东市、黄南州、海北州等多个州、市的城镇开展调研,组织多轮专家评审论证,最终编制了《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标准》。标准结合了青海省省部共建高原美丽城镇背景,充分考虑了青海省的高原地域特色与气候环境,针对不同地区城镇建设水平差异化对待,可全面指导青海省众多城镇建设高原美丽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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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多次调研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2021年,《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标准》(DB63/T 1903-2021)经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21年7月1日在青海省建制镇范围内实施。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恰逢其时,可有力指导青海众多城镇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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