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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名单核定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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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字关注订阅我们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家单位《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通知》(财关税〔2021〕24号)要求,以及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合肥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名单核定办法》(皖科政〔2021〕16号),我厅开展了2021年第一批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申报核定工作。经单位申报、条件审核、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拟入选名单及申报材料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科技厅提出。省科技厅政体处,电话:0551-62655281;省科技厅监督处,电话:0551-6265178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9375。附件:安徽省2021年(第一批)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单位名单.docx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1月22日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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