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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2019年专项项目实施情况及2021年绩效考

发布时间: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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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下午,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2019年专项项目实施情况及2021年绩效考评征求意见调度会召开。郴州市政协副主席、市科技局局长潘执坤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高新区、经开区、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参加会议。


会议第一阶段,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负责人从示范区建设专项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推进措施等方面,对2019年度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进行了汇报。自2019年9月郴州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示范区示范区推进大会后,2019年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过酝酿、汇报、咨询论证、申报、立项、备案、资金拨付,历时一年半,除1家公司因入园问题未立项和1家公司经营问题未拨付资金外,其余37个项目均已正式立项。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良好,目前共申请专利40项,获得授权26项。

37个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负责人分别汇报了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科技成果及经济社会效益,并结合项目实际提出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推进措施。市直相关单位和园区、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人针对所属项目后期实施给出指导性意见并就如何抓好落实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示范区建设政治责任重大,省市高度重视,省市会议多次提到郴州示范区建设,大家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扛起责任,抓好落实,最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郴州样板、湖南经验。会议强调,不论是经过众多专家的论证、答辩凝练出来的第一批示范区建设项目还是今后的建设项目,一定要有科技创新,要产生科技成果。要通过抓项目建设形成示范区建设创新理念,将生产、生活方式上升到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会议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自评机制,形成自评报告,做好向市示范区建设推进领导小组汇报准备。资金还未拨付到位的,要尽快拨付,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各市直相关单位、园区、县市区科技部门要抓好跟踪、落实。各专项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时间节点,推进建设工作,做好总结,凝练形成案例。

会议第二阶段,郴州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人汇报了《郴州市2021年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绩效考评细则(修订)》总体情况。市直相关单位和园区、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人围绕示范区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郴州市2021年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绩效考评细则》提出修改建议。

    会议要求,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心要将大家所提出建议进行整理,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示范区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审议。会议强调,绩效考核要在抓紧抓实、抓准抓细上下功夫。考评细则要科学施策,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确保绩效考评成为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的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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