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

《关于开展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林办草〔2021〕56号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1-07

29
1127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于5月2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现从文件出台的普查目的、普查任务和范围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普查目的  

  借助普查工作实践培育一支基层监测预报队伍、建立一套监测预报技术标准体系、构建一张监测预报信息报送网络、形成一整套监测预报工作机制及适合当地特色的基层监测工作组织模式,夯实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相关基础工作。  

 二、普查任务  

  一是查明我省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种类、面积、危害程度等,明晰我省草原有害生物空间分布及特征。二是提出我省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心布局及防控策略。三是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省情、草情、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特点的监测预报组织管理模式。四是完善草原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和预测预报技术标准体系。五是构建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报信息传输网络,及灾害应急辅助决策系统。  

 三、普查范围  

  (一)普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所界定的全省范围内草原,即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和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 

  (二)普查对象。危害草原植被及其产品并造成经济或生态损失的主要有害生物(含入侵物种),包括啮齿类动物、昆虫、植物病原微生物、毒害草等。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林业和草原局成立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草原普查信息管理APP系统的数据采集功能,利用好“知识库”等辅助功能。(三)严格质量控制。专家组要定期督导各地的普查工作。(四)加强监测预警。要加大对关键时期、重点区域、重要种类的监测力度,加强对草原鼠害高发区、境内外飞蝗特别是沙漠蝗的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灾情动态,科学研判灾害发展形势。(五)完善应急机制。要不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细化实化防治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和实践,提前做好物资储备、机械维修、组织动员、技术培训等工作。(六)强化机制创新。积极配合山西农业大学项目组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完成路线规划、样地布设、调查、标准采集等工作。(七)保障经费来源。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普查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充分利用日常业务工作资源完成此次普查任务。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