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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林办草〔2021〕23号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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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于3月1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从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背景  

  近年来,一些地方禁牧休牧轮牧制度落实不到位、禁而不止、休而不息、轮而不限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草原生态资源的保护,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如下指导意见:  

  二、重要意义  

  禁牧休牧轮牧是加强我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退化草原休养生息、加快恢复草原植被的主要措施,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必然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基本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加快和完善禁牧休牧轮牧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切实搞好顶层设计,用法规制度确保禁牧休牧轮牧工作的成效。二是科学划定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区域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科学划定禁牧区、休牧区和轮牧区。三是加大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解读,广泛深入宣传草原禁牧休牧轮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完善村规民约。四是不断提高草原管护人员的管理水平要不断加强对草原管护人员培训与日常管理,科学设置草原管护人员岗位,明确草地资源管护工作职责。五是依法加强草原禁牧休牧轮牧的行政监督认真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设施等违法行为,主动了解掌握牧户牲畜数量和超载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草地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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