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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学家沙龙活动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8-25 发布来源:中国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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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学家沙龙活动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年科学家沙龙活动(以下简称“青年科学家沙龙”)组织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系列指示精神,搭建青年科技人才跨界交流平台,激发青年科技骨干、科技领军人才、海外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助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第三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突出青年科技工作者学术研究特点,以交流学术新问题、新方向、新观点、新思想为重点,倡导开放共享、鼓励学术争鸣、集聚多元人才、促进学科交叉。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四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由中国科协主办,通过项目申报的方式择优遴选全国学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单位具体承办,承办单位不得转包项目。

       第五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会期一般为2天,地点由承办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鼓励在线直播。

       第六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每期参会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参会代表突出学科交叉和产学研融合,参会人员应以38周岁以下青年科学家为主,女性科学家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鼓励邀请国际同行参会,扩大国际学术交流。

       第七条 活动承办单位围绕“四个面向”,按照年度申报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基础与优势领域设定青年科学家沙龙议题。议题设定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性、可讨论性和时效性,能够形成高质量的政策建议。

       第八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实行执行主席负责制。承办单位应确定沙龙执行主席,负责确定沙龙议题、审定活动方案、提名主旨报告人、凝练活动成果等。执行主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年龄38周岁以下;

       (二)一般应具有教授、研究员或同等职称,在相关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获得同行充分认可,有良好口碑;

       (三)优先邀请包括教育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科协等青年人才项目获得者。

       第九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应围绕议题设置主旨报告、自由发言等环节,不设主席台,鼓励营造轻松自由的学术交流气氛。

       (一)主旨报告。可邀请杰出青年代表围绕沙龙议题做主旨报告,主旨报告聚焦新问题和新方向,重点体现具有原创性和开创性的学术新思想和新观点。 

       (二)自由发言。与会代表围绕议题展开讨论,加强线上互动,鼓励线上人员以邮件、会议留言等形式参与讨论,提倡自由探讨、质疑、争鸣、辩论。

       (三)对话讨论。鼓励思想活跃的业界知名专家学者参与,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新观点对话。

       (四)专家点评。邀请专家对报告和现场对话的内容和观点进行简要评述,点评专家应邀请相关领域有权威和影响力的高层次专家学者担任,鼓励邀请跨学科、跨领域的战略前沿科学家担任点评专家。

       (五)考察访问。可参观访问与议题领域相关的实验室和高新技术企业,选取相关的科研实验或生产线进行现场互动交流。

       第三章  组织保障和分工

       第十条 建立青年科学家沙龙青年委员会联盟,由年度青年科学家沙龙系列活动承办学会既有的青年委员会负责人组成,负责青年科学家沙龙系列活动的策划设计、议题审议、跨界交流、建议反馈等事宜。

       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开展前期调研,制定详细的青年科学家沙龙实施方案,并在活动实施前15天提交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审核,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承办单位应按照实施方案做好沙龙筹备和组织工作,沙龙的LOGO、背景板、宣传片等素材由中国科协统一设计提供。

       第十三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活动经费由中国科协支出,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标准支出,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在保证会议效果的前提下节俭高效办会。除往返交通费由参会代表自行承担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 承办单位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与会嘉宾邀请,加强审核把关和舆情管控,防范发表不当言论、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等风险。

       第十五条 承办单位应加强对沙龙活动的宣传推广,包括对活动内容、成果和参与的青年科学家的宣传,提升活动效果。

       第四章  成果凝练

       第十六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学术成果包括调研报告、会议纪要、学术报告、专家观点汇编等,提交中国科协结集汇编。

       第十七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智库成果主要包括政策建议报告等,政策建议报告撰写应符合相关的体例要求和写作规范,报告内容应体现紧迫性、建设性、针对性、前瞻性等特点。

       第十八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科普成果是对沙龙议题和专家观点的科普化解读,通过科普视频、科普文章、专家访谈、观点金句等形式面向大众传播,鼓励各承担单位利用全媒体资源进行传播。

       第十九条 青年科学家沙龙其他成果包括主旨报告幻灯片、相关专家名单、会议现场图文等。

       第二十条 承办单位应在青年科学家沙龙活动结束15天内,向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提交高质量的智库成果和其他相关成果,鼓励成果开放共享。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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