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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七一 护航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 2022-07-04 09: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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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逢建党101周年,7月1日上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加强农业执法 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活动,采取法律赶集与法律进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在宝坻区郝各庄镇农贸市场开展了农业领域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李志荣同志、市农业农村委法规处处长董洪江同志、宝坻区农业农村委主任闫秀余同志、郝各庄镇党委书记王仲乐同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周友明同志及市、区两级执法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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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主场设在宝坻区郝各庄镇农贸市场,现场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内容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天津市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及新修订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同时,现场为群众解答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实际问题。

集中宣传后,执法人员组成四个小组深入郝各庄镇多个农资经营企业和门店,针对企业经营范围发放宣传材料和告知书,宣传告知农资经营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违法责任;深入种植基地和畜牧养殖场,发放明白纸,宣传安全生产操作知识和购买使用农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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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购买农资注意事项、农机安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及安全操作知识政策法规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依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和农民依法使用农资能力、依法维权意识及安全生产意识,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宝坻区电视台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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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强日常法治宣传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农业执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提高农业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的社会公众知晓率,不断增强行政相对人依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促进履行法定义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使用农资的能力,积极营造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良好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盛会召开。(供稿:执法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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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宝坻农业农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