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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川渝联合实施重点研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6 1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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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1年度川渝联合实施重点研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依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进一步深化川渝科技创新合作 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 共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框架协议》,经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协商,现启动2021年度川渝联合实施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川渝联合实施重点研发项目旨在集聚川渝优势科技资源,共同推进区域协同创新,深入推进成渝地区科技创新合作计划。2021年度重点聚焦人工智能、大健康、生态环保、现代农业4个领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


二、项目类别

本批项目为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点项目。


三、申报指南

详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重庆市境内注册或位于重庆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能力的单位。企业作为申报单位,应该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注册成为科技型企业。

(三)项目参与单位要求。不接受单一机构申报,项目参与单位应有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学研单位。

(四)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市科技局今年各类科研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参与指南编制、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

(五)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六)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七)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五、申报流程

2021年度川渝联合实施重点研发项目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在线申报。

(一)申报书填写。项目负责人按如下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

1. 选择计划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

2. 选择项目类别:川渝联合实施重点研发项目;

3. 选择技术领域:结合申报指南,根据系统确定的技术领域进行选择。若研究内容与申报指南不符,将在形式审查环节作“不合格”处理,不纳入立项评审;

4. 确定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与申报指南确定的项目名称一致;

5. 申报正文:按照网上系统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书正文内容。

(二)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后,提交项目申报书至项目承担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项目管理系统”。

(四)提交确认。项目申报书实行网上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并按“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请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项目申报单位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五)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签字签章不完整的材料将作为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纳入立项评审。


六、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00—2021年6月15日18:00。

请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


七、其他说明

(一)项目管理。项目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牵头单位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分年度向各自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市科技局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估。

(二)成果运用。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归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共享共用。

附件:1. 2021年度川渝联合实施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2.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点项目申报书

 3. 科研诚信承诺书

 4. 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