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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园区和企业科协机构建立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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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协发〔2022〕4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各地、州、市科协:

园区科协和企业科协是自治区科协的基层组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科协工作的指示要求,按照“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工作要求,各级科协要探索扩大科协组织覆盖面、提升发展活力的新举措。现就全面推进新疆园区和企业科协机构建立,力争实现园区和企业科协组织全覆盖提出如下意见:

一、园区和企业科协主要职责

1.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新推广和分享活动,与科研机构及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举办学术会议,参与国内外重要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激发创新灵感。

2.组织技术攻关。围绕园区和企业的创新需求,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加强与科研机构及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横向协作,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体系。

3.举办各类培训。举办创新方法、知识产权等培训,推广应用创新方法,组织参加创新方法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提升科技工作者创新能力。

4.助力人才成长。为科技工作者成长做好服务和支撑,帮助加入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组织申报创新争先奖、青年科技奖、企业“创新达人”等奖项,帮助发表论文、申报专利,参与职称评审等。

5.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把自主创新与群众性创新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

6.加强科学普及。充分利用各类创新资源,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科普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技知识,提升科学素质,力促形成科普资源互通共享格局。

7.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畅通园区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与科技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坚持以党建带科建,了解科技工作者所思所想,反映其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推进园区和企业科协工作的主要方式

1.积极鼓励支持建立园区科协。园区科协受所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和当地科协业务指导,地(州、市)科协指导国家级园区建立园区科协;县(市、区)科协指导自治区级园区建立园区科协。

2.积极鼓励支持建立企业科协。地(州、市)科协和县(市、区)科协对辖区内央企、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直接批复成立科协组织。自治区重点企业由自治区科协直接批复成立企业科协。

3.积极鼓励加入自治区科协学会组织。对于没有条件建立科协的企业鼓励加入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各类联合会,设立企业科协工作联络员。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加入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4.积极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领军人物创建学会、协会、研究会。

三、成立企业科协的方法步骤

有意向建立企业科协的,经过企业党委、董事会或企业负责人同意后,与所在地科协联系,按以下方法步骤成立企业科协:

1.制定企业科协章程(参照附件1),发展会员,提出科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人选。

2.提交成立企业科协申请表(见附件2)、企业科协章程,经所在地科协批复即可成立企业科协。

3.所在地科协向上一级科协报备新成立企业科协相关情况,最终报自治区科协汇总。

4.园区科协成立参照企业科协方法步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科协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全面了解园区和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情况,逐个走访动员,引导园区和企业负责人积极建立科协组织。

2.加强宣传推广。各级科协要加大对园区和企业的宣传力度,介绍成立园区和企业科协机构的方法步骤,积极推动园区和企业科协组织全覆盖。

3.其它要求。各地(州、市)科协要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园区和企业科协建设进度,每半月向自治区科协反馈本地园区和企业科协建设推进情况,相关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评价内容。补充完善已成立企业科协情况(见附件3)并于5月15日前报自治区科协。请各地(州、市)科协将本意见转发至各县(市、区)科协。

联系人:麻奋荣马永红

联系电话:0991-6386531 6386530

电子邮箱:378912529@qq.com

附件:1.企业科协组织通则(章程)

2.企业科协组织申请表

3.企业科协组织情况表

4.自治区科协所属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名单

自治区科协

2022年4月25日

点击下方链接,新疆科协官方网站电脑版下载并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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