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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部署推进林长制

发布时间: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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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广东省茂名市举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动员大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全面部署茂名市林长制工作。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古洁,市委副书记、市长庄悦群,广东省林业局林长办主任林俊钦出席会议。

近年来,茂名市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力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全市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80%。

会议强调,茂名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印发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初拟了相关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学习研究,部署落实,确保实现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良好开局。林长制推行工作要从茂名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施林地生态保护线管理;二要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打造全域国家森林城市群;三要深化林业改革,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四要聚焦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五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林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担当,迅速行动,加快构建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力推动林长制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不断提升茂名市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

会议指出,茂名市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大胆探索,奋力开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新局面。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总体要求。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群策群力;三要明确目标任务,将林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筑牢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四要加强考核督导,因地制宜谋划建立林长制考核制度,确保有序推进。

会议解读了《茂名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化州市、高州市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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