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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红网报道省自然资源厅高效用地工作,推荐“湘潭市集约用地示范区”经验!

发布时间: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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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发展阶段,湖南省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越来越大的发展需求,遇上越来越狭窄的开发空间,湖南不以规模定标准,而是“以亩产论英雄”,通过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升质量,大力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将高质量发展成果写在大地上。

低效用地综合开发 激发城市新活力

古城安化,山高坡陡。位于益阳安化经开区的黑茶产业园未开发前,85%的区域都是高山。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经开区对园区未利用土地进行填凹整治,造地100万平方米。并由园区主导,进行工业企业建标准化厂房建设,从低层钢结构厂房向多高层框架厂房建设转变,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节约珍贵的工业建设用地。截至2020年底,这里已经建成标准厂房46.69万平方米。

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值,让“寸土寸金”的城市和园区拥有更多发展机遇。近年来,湖南充分结合地方实际,用好存量土地,向空中要地、向地下要空间,打造出敞亮的立体发展空间。

作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心城市的湘潭,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出现城市用地总体不足、建设用地利用不均衡的特征。通过用好存量土地,“统一规划、整体包装、成片开发、净地出让”等方式,一个全新的“湘潭市集约用地示范区”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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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集约用地示范区规划效果图。

紧邻湘江生态经济风光带,涉及湘潭高新区宝塔街道云盘村、岳塘区红旗农场2个行政区,共2千亩的地块,区位条件十分优越。但长期以来,这里却是土地利用粗放且低效的典型案例——布局凌乱的棚户区、大面积的破旧厂房以及破产企业四处零散;大量原始农村土地景观,菜地、果园、水体错落分布;大量成堆的垃圾暴露在山凹中无人管理、臭水横溢,对城市人居环境及居民居住体验造成极大破坏。转变过去“开发商圈一块,政府出让一块”的单宗土地经营模式,湘潭市统一收购了集约示范区范围内的所有国有、集体土地,获得统一开发权利,并进行统一规划。经过多年整治,片区内围墙拆除、裸露黄土整治、道路绿化提质改造三大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建设过程中,还充分利用土地现有高差,修建地下停车场或人防设施等地下工程,垃圾场也修复为绿化中心兼绿化生产基地以及包含部分体育休闲设施的休闲场所。一个过去的“城中村”向集商业、金融、居住、休闲为一体的滨江新城蜕变。保障好、严监督 好地用在刀刃上省级统筹配置、用地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应审尽审。近年来,湖南省全力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挖掘推广节地模式,湖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获得了2021年的国务院大督查激励奖励通报表扬,并获自然资源部2000亩用地计划指标奖励。今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助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快与“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匹配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保障先进制造业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建立“三高四新”项目自然资源服务“绿色通道”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支持政策。1至4月,全省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67万亩,同比增长36.66%,其中,供应“三高四新”等工业用地3.39万亩,同比增长120.8%。企业项目建设、园区建设用地有保障,是否意味着土地就可以随便用呢?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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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种猪扩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师兄”住楼房、吹空调。(资料图)

为促进园区开发与项目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湖南还建立起完善的企业集约节约用地评价体系。对评价排名靠前的园区、企业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容积率指标等奖励;反之,对集约利用水平低或存在闲置用地等严重违约企业,则督促限期整改直至退出。同时,自然资源部门还对园区和重点企业实行穿透式监管,根据亩均投资、亩均税收、亩均就业等指标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确保每一分土地都用在刀刃上。在供地与用地两个环节,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土地管理改革,狠抓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2020年,全省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2.2万亩、闲置土地17.1万亩,两项处置率均排全国第一。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继续坚持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的原则,对土地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产业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园区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和高效利用。并在支持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出台多项措施,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压舱石”“稳定器”作用。其中,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将牵头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明确园区用地强度、结构、投入产出、亩均税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率等相关标准;并对国家级园区内工业地均固定资产投入、营业收入、缴纳税收、容积率达到指导标准的产业项目,优先配置“标准地”,适用容缺受理、先建后验等优惠政策,省级园区则在国家级园区基础上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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