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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冲刺阶段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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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距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仅余不到3个月时间,这是最后冲刺和“十四五”谋划开局的交汇期。根据论坛研讨以及前期多省调研和专家咨询,第四届环保科技创新发展高端论坛组织专家学者分析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重点聚焦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梳理谋划“十四五”攻坚战策略、重点等,形成了专家咨询建议。

      一、关于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取得明显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解决了一批老百姓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总体来看,预计攻坚战目标和主要任务有望全面完成,但少数地区和个别指标仍面临压力,还存在一些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在大气方面,臭氧浓度上升问题突出,完成优良天数比率指标比去年有把握一些,但仍然有不确定性。有些省份在目标达标线上下波动,山西、安徽、陕西等个别省份可能无法完成目标。二是在水方面,总体情况较乐观,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尚不稳固、易反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进度相对滞后。三是在土壤方面,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任务完成难度大。

      当前收官冲刺阶段可能出现一些风险因素,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攻坚战圆满收官。一是攻坚战后劲不足。一些地方对生态环保重视程度下降,以稳增长和保底线为借口放松生态环境监管的现象有所显现。财政补贴压力大,有可能会出现散煤复烧;“公转铁”等工程进度滞后;企业开展污染治理的意愿降低。二是今冬明春新增压力不容忽视。目前水泥、钢铁、有色等行业产量增速明显回升,因疫情抑制的产能正逐渐在释放,预期污染物排放在今冬明春会明显反弹,而同期受气象条件和枯水期等影响,自净能力明显下降。三是定量指标数据完成情况并不能直接转换为社会公众认可。收官冲刺阶段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考核监测数据造假、“一刀切”等,都会直接对冲群众对攻坚战成果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关于收官冲刺阶段工作的有关建议

      编筐编篓全在收口。踢好“临门一脚”,需要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克服懈怠情绪、轻敌思想和麻痹心理,慎终如始、精准施策,既要积极进取、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又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打好攻坚战。

      一是加强综合督导和技术帮扶。生态环境部要组织相关部委,对攻坚战滞后的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入调研分析,综合研判,分类指导。对于经过努力有可能完成的,要蹲点帮扶,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推动冲刺行动。对于反复论证无法完成的,也要尽力而为,不能自暴自弃,同时更要严格禁止为完成任务而搞“一刀切”和数据造假,研究制定社会能接受的善后方案。

      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各地要对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加强调度,依靠科技手段保“收成”,用好先进监测执法技术装备和大数据分析提升攻坚效能。对于秋冬季气象和水文情势等要联合多部门搞好监测预警,特别是在预测预报时间上打好“提前量”,在臭氧控制、优良天数保障等响应措施上做足“精准”文章,及早启动预警措施,掌握收官冲刺主动权。同时,加强风险预警与防范,避免各类风险和黑天鹅事件发生。

      三是加强考核评估。尽快出台攻坚战成效考核评分细则,科学客观反映各地区攻坚战的努力和成效。考核要突出结果导向,强化质量核心,淡化任务型指标考核。指导省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应考核办法,简化流程简化指标,避免复杂化和引起基层厌战情绪。对于各省下达市县超过本省目标任务的“加码余量”要求,不宜纳入严格考核范围。对于点上完成任务确有困难的,要实事求是、甄别原因,严防问责简单化、粗暴化和泛化。尽早部署安排一些省份开展成效评估。

      四是加强正面宣传。借鉴扶贫攻坚的宣传经验,由中宣部组织指导,多视角、多主体、多层次向国际和社会讲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故事。多请地方党委和政府总结攻坚成效、经验,多请公众和企业以小见大讲述生动案例。由国务院组织,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要提拔重用。

      三、关于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建议

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美丽中国建设不是一次攻坚冲锋就能解决的,未来还需要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后续要深入总结本轮攻坚战经验和教训,坚持问题、目标和结果导向,保持战略定力,谋划好“十四五”攻坚战方向与策略。

      一是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全民绿色转型,深化源头防控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越来越受制于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水平。要从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长远目标出发,高度关注近期“四大”结构调整进程放缓、“两高一资”行业保持较快增长、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可能出现高排放锁定效应等新情况,更加强调治本,推动地方党政领导来一场在组织领导经济工作方式上的深刻变革。要强化技术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政策综合影响评估,强化结构调整,落实责任清单职能和任务。

      二是设定切实可行的目标指标。考虑到结构调整是“慢变量”等因素,“十四五”目标不宜过高过重过全,涉及的监测考核点位不宜增加过快过多,任务安排不宜过多。建议不以较特殊的2020年为基数而是采用多年滑动平均的方式,允许年际质量目标随气象等因素小范围正常浮动。更加充分地考虑根据不同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禀赋和发展基础制定差异化目标。

      三是抓好协同和精准两个关键。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水气土固与化学品污染防治、气候变化与大气污染防治、PM2.5与臭氧、陆海等。对地方的技术帮扶指导要到位、精准,真正做到监督与帮扶并重。把湖南湖北等中部地区作为攻坚重点。

      四是开展基层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借鉴扶贫攻坚做法,攻坚前“粮草”等保障必须到位。国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对地方任务部署安排要加强政策资金投入保障,减少责任与手段、能力之间的不匹配现象。持续加大对基层特别是市县两级地方资金、技术、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五是强化科技研发应用。加强已有科技专项研究成果的凝练、集成与转化应用。设立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等科技专项。尽快启动各类生态环境标准的全面系统更新计划。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装备与设施的研发与国产化,大力推动环保产业特别是环境服务业发展。

      六是实施防范生态环境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美丽中国建设,必须大幅降低生态环境风险水平。建议把风险防范化解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作为攻坚重点,对危险废物、化学品、尾矿库、重金属污染、工业固废、核与辐射等涉及国家总体生态环境安全的重大问题,全面摸排,自查自纠,分级分类,联合攻关,加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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