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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获得200万元自治区科技创新激励以奖代补资金

发布时间: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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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对2020年至2021年各地全社会R&D投入强度增速较快、地方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科技部门引导社会投入成效突出的市、县(区)给予奖励性补助,海原县获得200万元以奖代补激励资金。

  近年来,海原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构建,多项协同”的创新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触摸前沿科技发展“新”脉动,为全县补足了发展“底气”。通过强化创新政策落地,组织技术攻关,壮大科技企业群体,搭建创新平台,深化对外科技合作等措施,建立定期分析研判、“一对一”精准指导等机制,持续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制度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科技创新的重要性,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

  本次自治区科技创新激励资金既是对海原县科技研发投入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海原县科技创新工作的有力支持。下一步,海原县科技部门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发挥好自治区及海原县科技创新激励资金作用,提升全县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潜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全媒体记者 马彦军 李洋)


  来源:中卫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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