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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万元!隆回某金银花示范基地获得一笔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 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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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回县小沙江镇金银花示范基地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隆发改审批〔2023〕32号)

隆回县小沙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隆回县小沙江镇金银花示范基地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的申请书》、《关于隆回县小沙江镇金银花示范基地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308-430524-04-01-301711。

二、项目名称:隆回县小沙江镇金银花示范基地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回县小沙江镇岩背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产业路6000米,新建排灌渠9000米,新建蓄水池1440立方米,基地整理1500亩。

五、项目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8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2024年3月-2024年12月底。

八、本项目为以工代赈方式,可不采用招标,但应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九、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本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8日

本文源自: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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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一批产业顾问组专家赴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调研的函.pdf 预览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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